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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对两起“套路贷”涉恶犯罪案件分别依法批准逮捕、 提起公诉
时间:2019-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伪造企业印章罪批准逮捕孙某青等12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赵某伟、王某、袁某等6人提起公诉。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孙某晨纠集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套路贷”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形成比较固定的组织,以暴力、威胁、滋扰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团伙。 

   被告人赵某伟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套路贷”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形成比较固定的组织,以暴力、威胁、滋扰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团伙。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