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楼141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AHJRCG2024-53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标包划分:不分包
预算金额:29.80万元/年。
最高投标限价:29.80万元/年。
采购需求:餐饮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服务合同采用1+1+1方式签订),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供应商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评审阶段发现的否决其投标资格;签订合同前发现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履行期间发现的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5、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出现过食品安全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证明材料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或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书。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和现场获取均可。
2.1、网上获取方式:⑴、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3075551629@qq.com,并电话告知(联系人黄会计,电话15399550679),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⑵、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指定邮箱。
2.2、现场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企业公章) 到 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栋1417室)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500 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1、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17室)。
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时间: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17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发布公告的媒介: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2、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后不得再对现场因素提出非议(注: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投标人无法得到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招标人不承担有关的责任、风险和蒙失)。
3、重要说明:⑴本项目招标的澄清、更正等内容均通过电子邮箱书面发布(投标人在授权委托书上提供的邮箱),投标人不得变更邮箱号并及时关注,因提供的邮箱号变更或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⑵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盖章)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133号
联系人:徐红、任永东
电话:18955723811、13605574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楼1417室
联系人:武帅
电话:15391872750
3、质疑
3.1投标人如果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3.2、质疑材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加盖公章的纸质质疑材料和word版本电子文档U盘)或将质疑材料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发送至3075551629@qq.com邮箱均可,邮件发送后需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武帅,电话:15391872750)接收
采购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