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22-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

费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

小计

公务用车购

置费

公务用车运

行费

48

 

40

 

40

8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 经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等,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等,下降0%,持平原因主要是2021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需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等,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等,下降0%,持平原因主要是车辆相较去年没有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等,下降0%,持平原因主要是目前车况良好,无需更换。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等,下降0%,持平原因主要是基本公务接待与去年一致。该项经费主要用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埇桥区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区财行〔2016〕106号)、《埇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区财行〔2018〕185号)、《埇桥区区直机关外宾接待费管理办法》(区财行〔2015〕90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