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20-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48.00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8.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2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该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埇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区财行〔2018〕185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万元,比2019年增加10万元,增长33.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33.33%,增长原因主要是车辆老化,办案办公用车需求量增大,导致车辆运行维护成本升高;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目前车况良好,无需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