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8-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八、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九、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9.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4.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实有编制人数 

1 

埇桥区检察院本级 

行政单位 

128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妥善做好转隶工作;

2.司法改革及规范司法;

3.继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4.积极履行各项检察业务职能。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 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埇桥区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预1959.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1959.1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195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8.74万元,占支出预算88.2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30.4万元,占支出预算11.76%,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及保障支出。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59.14万元。收入来自本年公共预算拨款195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1595.18万元,占收支预算81.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6万元,占收支预算9.89%;医疗卫生支出59.65万元,占收支预算3.05%;住房保障支出110.54万元,占收支预算5.64%。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9.1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595.18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6万元,占9.89%;医疗卫生支出59.65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110.54万元,占5.64%,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2018年支出1595.18万元,比2017年增加13.96万元,增长0.88%,增加原因主要是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工资增加。其中:项目支出预算230.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及保障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支出193.77万元,增加193.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编制2017年预算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区财政统一编入政府预留,未编入本部门预算,编制2018年预算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全部细化到本部门预算。其中:“财政对职业年金的补助预算53.83万元,用于干警职业保障;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134.5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2.69万元,主要用于干警生育保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2.69万元,用于干警工伤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支出59.65万元,比2017年减少1.1万元,下降1.9%,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及调动。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59.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支出110.53万元,比2017年增加3.48万元,增长3.15%,增长原因主要是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工资上涨。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80.73万元,提租补贴预算2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728.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7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埇桥区检察院已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纳入社会化改革工作,编制2018年预算时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包含退休人员66名,涉及退休费291.51万元,2018年1月1日起已正式纳入社会化管理。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和公务接待费用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部分车辆统一上交区公车办,其他车辆经费不再单独从预算支出。

九、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171.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埇桥区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埇桥区检察院共有车辆1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18年预算安排无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无项目绩效设置。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1.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

4.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埇桥区检察院财政部门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埇桥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9.埇桥区检察院 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