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院领导班子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2023年3月6日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院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子颖同志,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道勇同志处理本院日常事务工作,分管办公室、符离检察室工作;
副检察长范永同志,分管第四检察部、朱仙庄检察室工作。
其余院领导原分工不变。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