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落实公务员交流轮岗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2023年1月11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干警岗位调整如下:
夏中锋同志调整至朱仙庄检察室工作;
苏 晴同志调整至第一检察部工作;
王 萍同志调整至第四检察部工作;
姚 远同志调整至朱仙庄检察室工作。
相关要求:
岗位调整人员本周内到岗到位,综合业务部同步完成业务系统调整;正在办理的案件由本人继续办结,案随人走。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