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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信息
关于对刘丽莉等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3-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内设机构:

根据我院检察工作实际需要,2023年1月11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刘丽莉等同志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刘丽莉同志调整至综合业务部工作;

刘媛丽同志调整至芦岭检察室工作。

两名同志的职务任免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相关要求:

 岗位调整人员本周内完成工作交接到岗,正在办理的案件和工作事项由本人负责继续办理,事随人走。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