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根据本院工作需要,2023年1月11日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院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子颖同志,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道勇同志处理本院日常事务工作,分管办公室、第四检察部、朱仙庄检察室、符离检察室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玉善同志,分管综合业务部、第三检察部工作;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许海峰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芦岭检察室工作;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 莉同志,分管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工作。
其他院领导分工不变。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