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埇检党发〔2021〕1号
关于调整部分院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根据院领导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经2020年2月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院领导同志分管工作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殿玉同志,分管第四检察部、符离检察室工作。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莉同志,分管综合业务部工作。
院领导其他分管工作保持不变。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