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十一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十四)
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7日在宿州市埇桥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化懂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区委“一条主线、五大行动”部署,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展现新作为。
一、融入中心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630人、提起公诉1558人。办理涉恶犯罪12人,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578人,让群众安全感更足。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19人,全链条打击“电诈”“两卡”等犯罪381人,妥善办理“7·17”缅北电诈犯罪专案,追赃挽损3000余万元,让金融防线更牢。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起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104人,严惩企业关键岗位贪腐“蛀虫”13人。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设立“检察助企服务站”,制发涉企检察建议24件,为企业纾困解忧75次,一起督促行政机关兑现奖补政策案获评省级典型案例。
倾力守护美丽埇桥。依法办理“1·29”“5·30”跨省倾倒危废案,批捕1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添彩绿色发展。开展“皖北地下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写好流域治理“水文章”,获《安徽日报》头版报道。选派第九批驻村干部接续帮扶,建设和美乡村。深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5件,守护“皖北粮仓”。
二、践行人民至上,保障高品质民生
有效化解矛盾风险。以“如我在诉、如看家书”的态度,高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51件次,为202名来访群众解“法结”化“心结”,重复信访率同比下降43%。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5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90%,减少“戾气”,增添“和气”。
靶向回应民生热点。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人,联合卫健、环保等部门开展医疗废水、废弃物专项检查,守护群众生命健康。与民政、人社、残联等8部门共建救助机制,纾解63名因案致困群众“急难愁盼”。与区妇联持续开展“皖风送暖”专项行动,为29名困难妇女送去“司法+社会救助”,传递法治温度。
积极投身良法善治。强化对23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跟踪回访,引导相关部门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回复整改率100%。设立驻社区、村居检察官工作室,开展“法律六进”130余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000余次,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以帮助涉罪青年回归社会真实案例为原型改编的《特别的小偷》,获评“全国十佳检察办案故事”。
用心呵护少年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2人,对未成年人不起诉48人。对校园霸凌、低龄用户上网、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9件,清朗成长空间。对违规招用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提起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涉案商家登报道歉。办理支持起诉追索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5件,为未成年人“撑腰”维权。开展“法治进校园”等113场次,让法治“暖阳”浸润心田,一名干警获评市“十佳法治副校长”。
三、聚焦监督主责,能动高质效履职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牵头“侦检协作”会商14次,坚决避免“带病批捕、带病起诉”。对应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及漏捕、漏诉等依法监督纠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6件,对判决、裁定正确的释法说理,维护法律权威。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一案一策”解决判决实刑罪犯“纸面服刑”问题,彰显法律尊严。
民事检察精准务实。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90件,制发检察建议83件。与工会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办理支持起诉98件,追索劳动报酬260余万元。加强民事执行监督跨区域协作,与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合力破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17道“封锁”,办实事解民忧。建立虚假诉讼监督模型,推动撤销虚假劳动关系48件。与人社部门加强联动,共护社保基金安全。
行政检察稳中求进。办理行政审判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5件,督促行政机关“罚当其错”,纠正“小过重罚”。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7件,督促清理“空壳公司”6家,推动消除行政处罚追责盲区。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0件,解绑4起“冒名婚姻”,共建法治政府。
公益诉讼进中向好。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4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0件,提起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公益诉讼24件,扛起“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构建医美行业检察监督数据模型,督促行政机关查处违规商家15家,保护军用土地等2个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古原益路”获评全市检察文化品牌。
反腐肃贪驰而不息。强化监检协作,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征地拆迁、医疗、教育等领域职务犯罪11人。依法审慎行使检察侦查权,办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民事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3件6人,纯洁司法队伍,维护公平正义。
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高素质队伍
坚持政治引领。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鲜明的政治底色。坚持党建引领,培育党建品牌矩阵,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优秀事例。
注重文化育检。加强模范机关建设,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清廉”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检学研”平台,聘请7名教授、博士担任检察长、检察官助理,促推高质效办案。强化岗位练兵,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控能手型人才”“苏鲁豫皖四省检察辩论赛最佳辩手”等一批业务“尖兵”,获市级以上表彰46项。打造全媒新生态,探索正义新表达,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年度新锐二十佳”。
淬炼过硬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规范司法行为。深推“作风大转变”,着力解决“责任悬空、中层板结、末端失灵”顽疾,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鲜明的履职特征。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重大事项165件次。严肃追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
自觉接受监督。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认真落实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2次。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案件332件。组织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63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174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信。深化律检良性互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根本在于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还不够,司法为民有欠缺;二是落实“三个善于”有差距,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检察改革还需加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不健全,数字赋能基础薄弱;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任重道远,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全力解决。
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聚力党建领航、质效提升两项工程,夯实规范司法、转变作风、数字赋能三个根基,推进理念、能力、机制、管理现代化“四化”协同,奋力书写埇桥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
一是维安护稳,以更高站位顾大局。聚焦高水平安全,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电信诈骗、网络暴力等犯罪,保持“严”的震慑,落实“宽”的政策,保一域安澜。锚定“四区两基地”建设,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紧盯城乡融合发展,“小案不小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是为民司法,以更实举措谋发展。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提高检察建议精准性,办好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民生实事,擦亮“埇”心护薪、“检爱·助飞”等品牌,共建大美埇桥。持续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安商护商暖商提供“检察方案”。持续深化“检察+碳汇”生态修复机制,让绿色发展更有活力。持续做优“检护明天”工作,集“六大保护”合力,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三是坚守正义,以更高质效强监督。落实刑事检察“两个回归”要求,进一步规范捕和诉的标准,完善监检、侦检、法检会商衔接机制,依法惩治犯罪,尊重保障人权,让公平正义丰盈于每一本卷宗。加大对虚假诉讼、民事执行等的监督力度,大力提升司法公信。深化“府检联动”,更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力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推深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切实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
四是砥砺担当,以更严标准提素能。扩容、赋能、提亮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找准定位为党建“搭桥”,优化路径让业务“过河”。开展“同堂培训”“律检辩论”“评选优秀公诉人”等活动,以“匠心”育“将才”。强化自我监督,从严落实“三个规定”,用心打造心中有信仰、眼里有光芒、肩上有担当、脚下有力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五是守正创新,以更大力度促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不断完善法律监督与政法委执法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衔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构建权责明晰、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有权不任性、失职必问责。深化“数字赋能”,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打造“数字检察”3.0版。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我们将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保持“拼”的劲头、“闯”的勇气,踔厉奋发,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埇桥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护企”专项行动:202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大力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扎实办好涉企刑事案件,着力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挖一批涉企案件监督线索,优化完善一批长效机制,以积极能动履职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服务,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见报告第2页)
2.“检护民生”专项行动:202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见报告第2页)
3.“法律六进”:通过开展普及法律的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见报告第3页)
4.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检察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的指控活动都要以证据为中心,强化在证据收集、证据审查和证据运用方面的功能,真正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的作用。(见报告第3页)
5.“古原益路”:区人民检察院创建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古原”取自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益路”指走好践实公益诉讼检察之路。通过成立一个工作室、开展一批专项监督活动、培树一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深化一项内部协作机制、完善一套外部协作机制的“五个一”创建思路,打造具有埇桥特色的公益保护体系,守护埇桥这方“古原”繁盛长青、宜居乐业。(见报告第4页)
6.检察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种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见报告第4页)
7.“三个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见报告第5页)
8.“三个善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指导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原则。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见报告第6页)
9.“六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方位构建了具有我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确立了“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见报告第7页)
10.“两个回归”:202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检察履职要回归到办案基本职责上、回归到具体案件办理上。(见报告第7页)
11.“三个管理”:2024年10月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推出的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措施之一。即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见报告第8页)
12.“数字检察”3.0版:“数字检察”由数字化的1.0版、网络化的2.0版向信息化的3.0版迭代。“数字检察”3.0版以提升检察官数据“占有、甄别、对话、服务、创新”能力为核心,通过打通数据壁垒,强化模型融合,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规模效应。(见报告第8页)
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印12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