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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时间:2022-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埇桥区十一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十四)

 

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日在埇桥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道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跟省、市、区委总体工作部署,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提质增效,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检察改革、队伍建设中展现新作为、回应新需求、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为埇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坚强的检察力量,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省集体二等功”及“中国好人”“全国重罪检察人才”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个人荣誉126项。

一、永葆忠诚本色,在服务发展大局中担当检察使命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坐标定位上,跃动新时代检察脉搏。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点惩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85件138人,检察环节配合追赃挽损460余万元;斩断下游渠道,办理“反洗钱”案件2件。致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派驻干警连续三届驻村帮扶,投资资金、协调引进优质项目;依法严惩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侵害农民权益各类违法犯罪168件。倾心守护碧水青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34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9件,追缴生态赔偿金450余万元,设立全市首个“检察公益林”1名干警获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文表扬。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护身符”。严惩职务侵占、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侵害企业经营犯罪26件47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8名企业家不批捕、不起诉;依法清理涉民企刑事“挂案“0件,帮助企业卸下“负罪”包袱、“轻装”上阵。设立检企服务岗。及时回应民企诉求,针对涉企矫正对象“请假难”,协调至经营所在地社区矫正。当好民企“老娘舅”。与区工商联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确定定点联系企业7家,检察长带队“四听四查”深入走访调研、对接法律需求。

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共护防疫秩序。150余名检察人员深入包保社区、重点乡镇,倾心倾力推进联防联控、疫苗接种,事迹获“学习强国”报道;“检察蓝”投身全员核酸检测,坚决阻断突发疫情蔓延;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营造社会氛围,在抖音发布妨害公务第一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步推送。稳定办案秩序。借力“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不断档”接访、远程视频系统“零接触”提讯836件次。维护社会秩序。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置、“高价口罩”整治专项检察监督。

二、守护平安稳定,在融入区域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

五年来,我们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实效性,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埇桥建设,努力推动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

全力维护埇桥社会安全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012件5264人,提起公诉7613件9393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恶性犯罪336人,“黄赌毒”犯罪96人,“盗抢骗”等侵财犯罪317人。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件17人,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开展线上线下“反电诈”知识普及宣传,办理“涉卡”犯罪78件。精准打击网络赌博、网络贩毒等新型犯罪28件,办理涉及40名被告人、赌资8000余万元的“红桃娱乐”跨境网络赌博案。

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坚持重拳惩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对案件定性精准识别,依法起诉史大卡团伙、丁四清团伙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7件78人。坚持治本清源。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等违纪违法线索,发出督促涉案“黑财”清底处置意见。坚持常治长效。通过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治理,如在办理城隍庙违规停车收费的“治乱”案件中,发出整顿建议助推市区所有违规收费点取缔。获评省扫黑除恶集体二等功、先进个人、典型案例等荣誉17个。

积极投入埇桥市域社会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不构成犯罪、犯罪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662人、不起诉547人;充分履行认罪认罚从宽主导责任,尽力减少社会对抗,适用率达86%,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5.52%。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民法典,开展“法律六进”、“双提升”大走访,排查矛盾纠纷、进行犯罪预防宣传等活动,获评埇桥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检察工作满意度提升效果显著。强化检察环节司法救济。为42名因案致贫、因案致困当事人申领司法救助金,检察长带头办理的帮扶村司法救助案被安徽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积极助力“创文创卫”。院党组对接包保社区党支部,全体干警进行“网格化”志愿服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8份。

三、聚焦急难愁盼,在回应民之所需中倾注检察情怀

五年来,我们始终铭记“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最有利益关联度的现实问题中体现检察作为。

增进民生福祉有广度。关心人民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等身边安全事。首例“高空抛物”案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听证;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4件,督促整治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违法经营的超市及线上外卖百余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移除“拦路”电线杆、更换“陷阱”窘井盖、治理楼房“飞线充电”。关注民生基金安全。针对部分农村孤寡失独老人计生奖扶款被侵吞、冒领现象,公开宣告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关注弱势群体权益。惩治以老年人、残疾人及妇女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家暴、虐待、遗弃等犯罪69人,检察长带头推进虐待致儿童失护案件的司法救助,被安徽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关爱未成年人有温度。以亮化“检爱助飞青少年维权岗品牌为依托。强化司法办案。依法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48人,7人经考察帮教后走进大学校园。扩大司法关怀。为5名未成年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向4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支持起诉变更抚养权案件1件;开展未成年人心理救助,引入专业力量,与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苏州检察机关签订心理疏导合作协议。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严惩校园性侵案,开展教职工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履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多元化法治教育。16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举行模拟法庭、法治宣讲、远程在线普法等活动130余场。

落实司法便民有力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设立“爱心工作室”一站式接待平台,认真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办理1054件次。检察听证坚持“应听尽听”。制作全流程模板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让司法公正可见可感可参与,成功化解一起20年信访积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推行律师网上阅卷“零次跑”,已办理492件次。主动发现人民群众的“诉讼难”“维权难”。启动支持起诉116件;与人社部门建立“无欠薪”创建联席机制,成立专诉团队,为74位农民工兄弟“讨回”工资款;为8位老人及3名儿童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及亲情修复。

四、坚持共赢理念,在守护司法公正中耕作检察主业

五年来,我们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积极探索“公益代表”的新身份、新使命,在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不断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

刑事诉讼监督不断优化。加强侦查监督。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公安+检察”“执法+监督”的规范化衔接,形成“大控方”格局;协调看守所设立专用远程提审室,配合疫情防控、提高监督效率;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37件,监督立案60件,监督撤案135件,追诉漏罪漏犯263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提请抗诉43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30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不当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杨某宇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持续推进。办结545件民事裁判、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审判程序检察建议16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请或提出抗诉13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有新突破,发出检察建议9份;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向行政机关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并被采纳;有效守护诉讼秩序,主动发现、成功办理全市首例虚构工程款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虚假诉讼案。

公益诉讼检察更有作为。持续加大办案力度。聚焦“水气土”污染、耕地保护、食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7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件。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聚焦红色资源保护,主动回应网友关切,助推三所烈士陵园修复焕新;守护“平安校园”,督促取缔“无证办学”幼儿园、整治校园周边无牌拼装车辆;制止景观照明能源浪费,推动夏季“白昼亮灯”现象整改。构建协同化社会化公益保护格局。采取联席会议、个案交流、“检察官工作室”、“检察长+林长制”等机制、形式,与行政机关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五、着眼守正创新,在深化改革质效中做优检察履职

五年来,我们主动顺应检察改革多重叠加的新形势,司法监督更加有力、机构职能体系更加优化、诉讼改革效能更加明显,“品质检察”行稳致远。

扎实完成员额制改革。大数据引导员额调配,通过“以案定额”“以职能定额”,一线办案人员占比提升至85%;坚持司法亲历性,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477件。加强员额检察官及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人员的动态管理,创设特色算法的埇桥“大院版”检察官业绩考评模式2次在全省检察系统做经验交流。建立检察官权力清单,推行“捕诉合一”机制,倒逼审查证据更严、案件质量更优、程序节点更少,压降-件比1:1.25,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

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成立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组,起诉监委移送案件67人、上级检察机关交办案件12件,如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某受贿案、省供销社原副调研员汪某某受贿案等。积极行使检察机关14个罪名侦查权,立案侦查、依法公诉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

创新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机构“瘦身”。精简优化机构总数,搭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四轮驱动模式。凸显改革特色。打造3个检察室职能为专诉团队,分别实现“公益诉讼+食药环刑事案件”专诉机制,“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黄赌毒”案件侦查监督新模式,“三集中三简化”的简易刑事案件办理格局。其中,简案轻轨线”品牌持续打磨,作为安徽检察改革创新案例选送中政委交流。埇桥检察的相关改革举措被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专报刊发。

六、蓄力强基固本,在打造过硬队伍中提升检察形象

五年来,我们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有效转化内生动力,自觉强化内外监督,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政治引领成效凸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重大事项主动向区委书面请示报告,党组班子连续两年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深推“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教育实践活动,创意微课“检察主播读党史”成为“网红”栏目,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纾难解困79次。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成立机关党委,建立健全院领导列席支委会、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党务公开等12项制度。守好意识形态的检察责任田。“互联网+检察”指数稳居全省总榜前列,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

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提升履职能力。开展各级各类培训3000余人次;编印《司法文件汇编》17期;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98篇;19人获市级以上业务能手等称号。优化管理效能。坚持“三桩两锚”统领整体工作、0+N”机制牵头检察业务;上线检察O人移动办公平台,80%的事务性工作键对键”即时处理。深推“文化育检”。强化“工青妇”牵引,组建青年辩论队、朗诵团、演讲团,创作拍摄《纸风车》等普法微电影、音乐剧,斩获各类文化荣誉奖项55项;汲取埇桥传统文化,涵养检察道德,一名退休干部的孝亲事迹获央视报道,荣获“中国好人”“全国敬老爱老模范”等称号。补强基础设施。建设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未检互动法治教育基地、融媒体中心、院史馆及党员教育活动基地,扩修文化长廊,升级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积极推动院“两房”建设,已纳入市、区政府“十四五”规划。

内外监督协同共促。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刀刃向内开展自查、重点整治6+1+N”顽瘴痼疾,办理各类涉检案件线索143件,以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13人,化解涉检信访积案58件,出台完善制度机制17项,获评学习教育及整体环节“优秀”等次。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成立党风廉政办、效能办、检务督察办,建立覆盖各岗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覆盖全体干警的动态廉政档案;编印涵盖66项院规院纪的《规章制度汇编》,形成制度管控“闭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3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评议、座谈调研等活动,听取、落实意见建议;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程序性信息14348,公开法律文书5760份;定制“三个规定”电话彩铃,干警自觉填录重大事项99件,并向社会公开通报。

各位代表,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回首五年,检路遥迢,崇志不老;回首五年,克难奋进,初心弥坚;回首五年,埇桥检察的司法理念深刻转变、检察公信显著提升、队伍建设成果丰硕;回首五年,点滴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支持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埇桥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距离新时期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进取精神还需再强化。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检察工作的精准性、系统性、实效性还有欠缺。二是主动意识还需再提升。在提供富有埇桥特色、满足人民群众高标准需求的检察服务上探索还不够。三是内外监督还需再加力。全面从严治检仍有薄弱环节,检察人员司法不规范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四是基层基础还需再完善。品牌建设竞争力不强,智慧检务建设还存在短板。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埇桥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面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坚定扛起检察担当、提供多元法治产品、守护公正司法防线、筑牢检察队伍根基,不断开创埇桥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在全国、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中争创先进,在护航埇桥“十四五”发展规划、打造“四区两基地”、奋力实现“三争”目标中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围绕上述目标,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稳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秉持十个坚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大力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生产安全等犯罪,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金融风险防范的法治屏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埇桥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激发改革新活力提供有力的检察支撑。

二是以更强自觉推进能动司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抓实以案普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工作;在全力提升办案效率、穷尽司法救济手段基础上,办好“民生小案”。加大“民生检察”力度。深化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等工作;落实多元帮扶政策,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强化民生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三是以更实举措发挥监督职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有机贯通,有效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充分发挥刑事诉讼重要作用,做优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全面贯彻施行民法典,增强民事检察监督主动性、精准性,推动依法解决执行难、虚假诉讼等问题;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的办案规模和质效,当好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代表者、守护者;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坚决维护司法廉洁公正。

四是以更严要求建设检察铁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坚定干警理想信念。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反馈、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发挥好检察业绩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积极推动院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不断适应现代化检察履职的新需求。

 

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埇桥检察迈向新征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根本遵循,持续更新检察理念,持续强化能动司法检察建设,持续推进检察供给侧改革,持续锻造过硬队伍,为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埇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讲政治顾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始终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保持同频共振,将讲政治顾大局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在检察环节着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助推建立联动处理群众信访有效机制、信访综合治理机制,注重运用检察公开听证化解矛盾。切实强化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推动涉河涉林涉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共同努力让埇桥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洁净。

二是保民生护民利,创新为民司法举措。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一以贯之推进依法办案、打伞破网、专项整治等工作。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的惩治力度。持续落实检察帮扶举措,突出打击涉农犯罪,依法保护埇桥各类乡土品牌。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多平台、多形式、多层次建设。持续探索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案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范围。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不断深化“检爱助飞青少年维权岗品牌建设。

三是强监督守正义,提升检察履职质效。加强对全院检察业务的统一分析、指导和调度,用好“10+N”检察业务牵头抓总工作机制,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评价标准,以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比”等检察业务核心指标为重点,以提高案件质效为导向,以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为抓手,以打造精品案例为亮点,以组建公诉、民行、公益诉讼、控申等各业务条线精品团队为“排头兵”,以队伍整体业务能力的持续提升为检察业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确保整体检察履职能力登上并稳定在一个更高的台阶。

四是抓队伍树形象,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突出政治建设,党建工作更加标准规范,党建与业务更加融合。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做好检察权运行的日常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继续加强内部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各项制度更加科学、可行,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督导,确保制度得到执行,以制度推进队伍的精细化管理。确定三个部门为党建、综合行政、检察业务的牵头调度部门,确保全院整体工作调度有力、有序。加强硬件建设,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力争办案办公硬件条件的合理适度改善。提升软实力,培树埇桥检察文化品牌,加强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让队伍素能加速提升,和新时代同步奔跑。

各位代表,路遥方显初心如炬,负重更知使命如磐!未来五年,我们将再启征程,接续奋进,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的追求和实现中,书写埇桥检察的新篇章!


附:相关用语说明

检察公益林:桥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发现,部分违法行为人或因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或因原受损地难以修复、不能修复等情况,单纯采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的方式不能有效起到生态环境恢复和司法惩戒的双重目的,故联合林业部门选取宜林荒山,用于违法责任主体履行异地补植复绿义务,既实现生态利益的填补和续造,又发挥环境保护案件办理的司法惩治作用。

”四听四查”:听企业负责人谈发展,查目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对企业的短期和长期影响、金融风险和企业融资问题;听企业重点岗位职工谈问题,查企业经营中的法律意识及经贸往来的合同文本;听企业运行各环节负责人反映,查社会治安状况及企业经营环境是否受黑恶势力的侵扰;听周边群众反映,查企业污染排放是否对居住环境造成影响,多方位了解企业,为检察服务精准定位。

“断卡”专项行动:2020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开展了打击、治理、惩戒非法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的“断卡”专项行动。

④“涉卡”犯罪:指以出售、出借、转借等方式提供电话卡、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诈骗罪及可能涉及到的其他相关犯罪。

⑤“督促监护令”: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16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如果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将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⑥“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⑦入职查询:20209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⑧强制报告制度:2020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监察委、教育部等九部委出台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确立了“强制报告”制度,202161日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也将该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确认。该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的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报案或举报的制度。

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指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申请的受理、审查、裁决和实施;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规范、违法或者制度漏洞等,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

⑩检察官业绩考评模式: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要求,桥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该院工作实际,制定并通过了《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质量、效果、项目、服务大局”常规考评指标外,特色设置了部门系数算法、三类特殊工作时段算法、“简案快办”特殊部门算法、“附加分值”算法等科学调整方式。

“捕诉合一是指检察机关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为建立权责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将审查逮捕权和审查起诉权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行使。

”案-件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与“件”比例关系,是指将案件当事人所经历的各诉讼阶段统一视为一个“案”,再将该当事人先后经历的审查起诉、退回补查、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刑事申诉等每一个诉讼阶段都视为各自独立的“件”,即同一当事人的一个“案”与其所经历的多个“件”之间的比例。

“三集中三简化桥区人民检察院聚力打造“简案轻轨线”品牌,即在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简易刑事案件办理中,通过“侦查机关集中移送案件、公诉机关集中提起公诉、审判机关集中开庭;同时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庭审程序”的“三集中三简化”模式,轻刑案件办理的体量占比增至66%、办案周期缩短85%

“三桩两锚”:区人民检察院确定由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分别牵头核心业务调度、党建和综合行政保障工作,锚定区委中心工作和检察重点部署的工作机制。

“10+N”机制:桥区人民检察院将“诉讼监督、认罪认罚、公开听证、检察建议、案-件比、数据质量、案件质量评查、信访、精品案例打造、业绩考评列为10项长期发展核心业务,将“法律文书制作、检察理论、业务竞赛、部门学习”等列为“N”项阶段性或非固定业务,由综合业务部门统一牵头推进,促使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6+1+N”顽瘴痼疾:桥区人民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按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要求,在检察人员违规参股借贷、经商办企业等6项规定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增加上级检察机关选取的1项“检察系统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整治任务,及自选的1项“检察系统业务数据错填漏填等问题”整治任务,实行“6+1+N”菜单式整治。

“三个规定2015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桥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1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