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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
时间:2015-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1日在埇桥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崇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规范执法,着力创新、聚力实践,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埇桥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维护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埇桥建设 

  我们坚持把保平安作为首要任务,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参与社会治理力度,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担当者”。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安全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808人,依法批准逮捕726人,同比下降6.8%;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1254人,依法提起公诉1120人,同比下降22.6%。突出打击重点:依法起诉涉黑、涉毒、严重暴力犯罪115人,如孟祥辉等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起诉危害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安全犯罪151人;着力打击新型犯罪,起诉危险驾驶罪36人,组织、领导传销犯罪9人,利用网络实施的开设赌场、贩卖枪支、传播淫秽物品、诈骗等犯罪73人,如彭武涛等32人涉嫌利用网络实施特大诈骗案、萧兴隆等13人涉嫌贩卖枪支弹药案。 

  (二)大力加强维权工作。在执法办案中,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化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并重的意识;建立规范律师会见、接待,听取律师意见等机制,通过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对8名犯罪嫌疑人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积极创建维权岗位。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教育、惩治、预防和保护一体化的“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模式,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不捕不诉案件回访等活动,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5人,不批捕9人;着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办理拐卖妇女、强奸、强制猥亵、强迫卖淫等侵犯妇女权益的案件58件60人,在妇女维权工作中采取优化机构、创新机制、延伸服务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我院侦监科被省检察院和省妇联命名为“妇女维权岗”。 

  (三)着力完善信访机制。畅通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渠道,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完善接访、息诉、防控矛盾等工作机制;坚持讲规范话、家常话、明白话的“三话”接待方式、设立信访工作专项基金等特色做法;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坚持“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过错追究到位、解释疏导工作到位、实际困难按政策救助到位”的结案标准,让当事人诉求道路畅通,案结事了心服。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12件次,均已按法律规定分流处理,受理审结刑事申诉案件15件,办理上级交办案件5件,案件办结率、息诉罢访率为100%,实现涉检上访“零记录”。 

  二、紧紧围绕惩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们坚决贯彻中央重拳反腐的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强化科技力量,提升查案水平,强化预防工作,勇做反腐倡廉建设的“推动者”。 

  (一)狠抓案件查处。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件34人,大案率为100%;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8件1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件。突出在征地拆迁领域立案8人,财税系统6人,医疗卫生系统3人,国土部门4人。查处行政执法人员20人,占46.5%。提高贿赂案件比例,查办16件21人,占63.6%,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成功查办3起行贿大案。通过稳定办案规模、拓展查案领域、优化办案结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提升侦查水平。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强化侦、捕、诉联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反腐败工作合力有效凝聚。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投入资金,配备远程侦查指挥、多媒体示证等系统,升级办案工作区,强化技术检案、心理疏导等工作,提高了运用科技手段发现线索、侦破案件的能力。“鹰式”反渎工作机制,被省院评定为“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 ③项目。 

  (三)强化预防工作。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成绩,抓好预防也是成绩”的工作理念,开展警示教育70场次,预防调查和预防建议50件次,发放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资料1100余份。深入开展了“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埇桥检察预防行”专项活动,预防讲座“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项目、进党校、进媒体”等六进活动、“无职务犯罪示范村”创建活动,成立了检察长宣讲团,开展巡回演讲5次,为全区320多个村支书和党校49名青干班学员上职务犯罪预防课。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92人次;拍摄预防题材微电影《钥匙》,在全省、全国检察机关评比中均荣获特等奖,预防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紧紧围绕促进公平正义,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 

  我们牢固树立理性监督、质效优先的指导思想,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为着力点,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坚决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一)全面开展诉讼监督。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监督立案6件,纠正不当立案5件,依法不批准逮捕91人,纠正漏捕16人,不起诉53人,纠正漏罪10件、漏诉8人,提出刑事抗诉案件2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纠正看守所监管和刑罚执行违法90件次。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提请民事抗诉1件,发再审检察建议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调解息诉25件。  

  (二)深入开展专项活动。围绕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开展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0件;针对“有钱人”、“有权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开展了专项检察,建议收监3人,立案查处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3人,纠正交付执行违法和漏管166人;积极投入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工作,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和支持宿州农商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9件,涉及贷款额一千万元。 

  (三)不断丰富监督方式。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对诉讼监督的新规定,立案监督工作推进了“案源管理多样化、监督管理全程化”等“四化”规范管理;侦查监督推进办案模式和审查方式“从封闭到公开,从捕前为主向捕后延伸”等五项转变;审判监督着力提升量刑建议工作质效;刑事执行监督尝试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开展对执行依据、执行行为的专项检察。以上工作做法均被省、市院转发。 

  四、紧紧围绕增强司法公信,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将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检察工作的不懈追求,加大检务公开的力度,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争做规范司法的“示范者”。 

  (一)进一步加大司法透明度。坚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民行申诉案件听证和涉检信访听证、答复制度,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公开听证和重大案件听证制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认真开展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工作,逐步实现诉讼结果网上挂、法律文书网上晒,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为主线,严格规范案件的受理和立案工作,全面发挥案件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以统一业务软件应用为抓手,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办案态势研判和涉案财物监管,加强了检察机关内部各环节的制约和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以案件评查为标杆,按照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对办理的1305件案件开展全面“体检”,并接受省、市院规范执法评估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执法办案的流程化、精细化和规范化。 

  (三)更加主动接受监督制约。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案件监督管理并行不怠,筑牢内部监督的“三道堤坝”。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涉法涉诉等专项工作,报备不捕、不诉、检察建议等重要法律文书132份。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真正把人大的监督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强大动力。认真开展“政协委员评公诉人”活动,接受代表、委员视察、组织座谈、参加听庭评议等活动210人次。  

  五、紧紧围绕“五个过硬”,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将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努力打造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争做党的群众路线的“践行者”。 

  (一)全面提升政治素养。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良知,增强秉公执法定力。深化党建工作,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做履职标兵和廉政表率,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将党支部设在执法办案一线;注重在实践中提炼党建工作经验,作为安徽省基层检察院唯一代表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党务工作理论研讨会。 

  (二)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执法问题导向,坚决纠正“四风”,坚持开门查摆,对四大方面四十五条问题通过公开公示、整改提醒、落实整改时间表确保效果。突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开展“强作风、提效能、树形象”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专题讨论、组织现身说法教育等活动,进一步严明纪律、纯洁检风。突出检察服务特色,积极参与“企业帮扶”、“秸秆禁烧”、“‘2112’工程”等工作,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 

  (三)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进规模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领导干部素能培训、“一月一讲”、新媒体宣传、检察业务等各项培训,本院组织“教育培训周”等活动。在观摩示范庭、“一案双评”、“公诉人辩论赛”、“法警大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加大司法考试培训力度,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2014年以来,我院先后荣获2013年度“全区目标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全区五星基层党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院”、“宿州市文明单位”等称号,5名干警被区人大授予“人民满意检察官”,24人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检察工作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深切感受到,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一是司法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一些检察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强,司法不规范行为还有发生;二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能办案、会办案的业务骨干缺乏,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三是办案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办案周期较长,影响办案效果;四是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化,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充分,新媒体宣传的“两微一端”建设刚刚起步,社会公众对检察职能还有陌生感、距离感。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2015年是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积极融入埇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服务新发展、担当新使命的开局之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强化党的领导,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维护司法公正,为埇桥跨越发展、统筹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两个并重”,更加主动地服务埇桥发展大局 

坚持“执法办案与主动服务”并重、“坚守法治与推动法治”并重。紧紧依靠区委的领导,积极融入埇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转变服务理念,探索更加有效的服务方式;按照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履职尽责、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进程。 

  

二、围绕“两个目标”,更加有力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持续强化惩治职务犯罪的震慑力,重点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腐败行为,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效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加主动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社区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等检察工作机制。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探索对涉及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的监督方式、提起公益诉讼等机制。 

  

三、注重“两个转变”,更加有效地提升司法公信力

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注重“司法理念转变”和“司法方式转变”。进一步强化人权、程序、证据、时效、监督“五种意识”。提升统一业务系统应用水平,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拓宽检务公开的网络平台,“倒逼”规范司法;严格遵守各项诉讼程序制度,确保程序公正。积极推行“风险评估先行、检务公开跟进、释法说理到位、案结事了息诉”的执法办案模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网络舆情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强化“两个提升”,更加全面地建设过硬队伍

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忠诚度、美誉度”,检察人员的“抵御力、执行力”。坚持不懈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检察人员坚持原则、坚持党性、善于拒绝,敢于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坚持不懈抓监督能力建设。采取多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坚持不懈抓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检察室”、“检察服务站”等服务群众的平台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建立纠正违法通知和违法办案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执法办案和纪律作风中的突出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真诚开放的态度、勇于纠错的气量。 

  

各位代表:发展的埇桥在召唤着我们,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坚守法治,秉公司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①附条件不起诉: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特殊程序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类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考察;考验期满,符合条件的,作出不起诉决定。 

  ②“鹰式”反渎机制:2014年11月,我院反渎职侵权部门以“‘两挖两联’”拓宽案源线索、‘四抓四扣’提升侦查质效”为重点的工作机制,被省院反渎局命名为“鹰式”反渎,作为品牌项目培育。“两挖两联”拓宽案源线索即,关注媒体报道热点深挖线索,盯住渎职侵权犯罪易发领域深挖线索;强化内部横向联合筛查线索,强化外部横向联系促成线索移送。这是近年来,反渎侦查在实践中摸索的发现案件线索的方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四抓四扣”提升侦查质效,即:抓线索分流,扣紧立案环;抓高效侦查,扣紧侦结环;抓公诉指导,扣紧起诉环;抓跟踪协调,扣紧审判环。此项工作方法先后被省院和最高检转发推广。 

  ③“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省检察院为提高基层院建设水平部署的专项工作,决定在三年内,在全省基层院挖掘和培育一批工作亮点突出、特色做法鲜明,具有示范效应的检察品牌项目,积极培育一批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 

  ④立案监督“四化”规范管理:即在立案监督工作中,注重内外联动,案源管理突出多样化;注重分类梳理,受理管理突出类型化;注重案件质量,流程管理突出制度化;注重监督实效,监控管理突出全程化。 

  ⑤侦查监督办案模式和审查方式五个转变: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监督新的方式和内容,我院侦查监督工作主动调整工作方法:办案模式由“封闭”向“公开”转变;工作方式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案件线索由“单一渠道”向“多种渠道”转变;审查方式由“捕前为主”向“捕后延伸”转变;办案格局由“个案监督”向“类型监督”转变。 

  ⑥新媒体宣传“两微一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的部署,即: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