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检爱·助飞】埇桥区检察院发出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天向你们依法送达‘督促监护令’,希望你们作为孩子的父母,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守护孩子健康成长......”近日,埇桥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了宿州市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该父母积极履行监护职责,筑牢家庭守护防线。

2021年5月,未成年人武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因父母离异且均再婚,武某某在社会游荡,父母对其无法实施有效监护,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武某某实施了盗窃行为。


案发后,武某某也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并对此后悔不已,愿意认罪认罚,希望司法机关能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系他的父母和该案被害人,说明缘由,并主持双方达成和解,武某某的父亲赔偿了对方经济损失。

在此基础上,承办检察官邀请公安承办人、武某某的辩护人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就对武某某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征求各方意见,听证人员认真了解了案由、案情及武某某家庭情况后,对该院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表示支持。


同时,针对该起案件中,武某某父母对孩子监护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埇桥区检察院依法向其父母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引导他们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武某某的父母向检察官承诺,将严格执行“监护令”要求,积极履行监护责任,注重对武某某的正向引导与法治教育,并调整工作、生活重心,加强亲情感化,时常修补亲子关系,定期参加帮教机关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每月汇报监护及武某某成长表现等,共同守护他向好向善成长。

下一步,埇桥区检察院将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将“督促监护令”送达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并加强与工青妇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推动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被犯罪行为侵害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强化家庭保护意识,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让爱与监管“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