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被告人张某某将罂粟原植物种子种植在自家菜园里。今年3月,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发现后,移交埇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审查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被告人张某某身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秉承“司法便民”的理念,在与区法院沟通后,决定将庭审地点设在离被告人较近的栏杆法庭开庭审理。
庭审中,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现场秩序井然、节奏严谨。最后,当庭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埇桥区检察院推动多项便民利民的举措。本次“就近开庭”既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